保荐机构首次现身新股发行 保荐制进入操作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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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 07:03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记者张旭东) 继中国证监会10日对外公布我国证券市场上的首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名单后,保荐机构又首次现身新股发行市场:经证监会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5000万股A股,汉唐证券担任这家公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这意味着证券上市保荐制度已在我国证券市场进入操作的具体阶段。 所谓保荐制,是指由保荐机构(券商)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
汉唐证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作为保荐制度全面实施的首家亮相券商,汉唐证券在招股书上注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做法,是与监管机构沟通后的决定,这一格式本身并不一定会成为今后保荐发行上市的标准格式,因为有关保荐人信息披露尚未有确切的标准出台。 据悉,在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这一项目中,汉唐证券已有两人开始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