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信息失真害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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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 06: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周晓同志: 某上市公司网站4月28日多了一条该公司4月10日发的一季度预亏公告,而这则公告在该公司的网站上直到4月25日为止我还没见到,我认为该公告是公司在最近几天刚加上去的。由于我一直关注该公司网站的更新内容,所以不大可能会漏过这条对投资者极为重要的消息。随后该公司股价从最高13.18元下挫至最低9.26元,投资者由于无法及时得知上市公司的
浙江 赵先生赵先生: 作为公司的股东,无论大小,对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都有知情权。但证券市场上,中小股东往往却被大股东及公司欺骗,或者利用信息不对称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就你所提问题,你应该查看公司是否曾经在其他媒体尤其是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过相关信息。如果该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瑕疵,就目前的法律所给予股东的权利来讲,你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起诉,即起诉其他股东及公司;二是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和举报,以期通过他们强有力的监管来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实践中第一种权利很少被使用,因诉讼成本太高及法律不完善;第二种权利可能更有成效。 周晓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