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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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 06: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7日上午9:30在上海华源世界广场8楼多功能厅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有21名,代表股权数394067120股,占股本总额的61.57%,其中内资股股东11名,代表393076320股,占股本总额的61.42%;外资股股东10名,代表990800股,占股本总额的0.15%。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394065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其中外资股988800股);反对股数2000股;弃权股数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和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39404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其中外资股97088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20000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03年度不分配股利,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股数394045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其中外资股968800股);反对股数22000股;弃权股数0股。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香港)为公司境外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期限为1年。同意公司向上述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年度审计费180万元。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S I NOK A M A C O., L T D.变更为 K A M A C O., L T D.。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的议案》 (1)徐显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2)乔林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3)王才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4)徐霆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5)董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6)申昌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7)阳树毅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8)王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3940377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其中外资股961400股);反对股数29400股;弃权股数0股。 9、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梅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2)选举张银杰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调整的议案》 (1)牟泽富先生辞去公司监事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2)增补徐霆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股数39406712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9908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以上选举独立董事、增补监事简历见2004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本次股东大会由通力律师事务所韩炯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五月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