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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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 04:00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5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一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建设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议案。 由于涂料类生产形势严竣,市场竞争激烈,原计划配股募集资金投向无法实施,因此决定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2000年公司通过配股募集资金12629万元,已使用7945万元,其中涂料项目为573万元,购买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75%股权为7372万元,配股募集资金余额为4684万元。公司将用配股募集资金余额4684万元建设公司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项目,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使公司获得可持续性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审计合同已经到期,同时公司资产置换以后,公司主营业务由涂料生产变为热电能源生产。为适应公司新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04年度审计工作。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3年工作报告,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