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赎回业务规则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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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 04:00 证券时报 |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南方稳健成长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契约中规定:“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单位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在一个网点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10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单位必须一同赎回。” 为方便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在《南方稳健成长基金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