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获准设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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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 04:00 证券时报 | |||||||||
○中小企业板块的总体设计可概括为“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即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和指数独立 ○中小企业板块是深交所主板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重点安排主板市场拟上市公司中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上市
○在中小企业板块设立初期,将根据市场需求确定适当的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并对交易和监察制度作出特别安排,实行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本报北京电(记者李巧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出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并核准了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依据该方案,中小企业板块的总体设计,可概括为“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即在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中设立的一个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的板块。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今年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要求,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实际步骤。 他说,中小企业板块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将重点安排主板市场拟上市公司中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和上市。该板块将在主板市场法律法规和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内,实行包括“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的相对独立管理,逐步推进制度创新,以便为创业板市场建设积累经验。 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明确,针对中小企业板块的特点,在其设立初期先在以下方面做出相应制度安排: ———在发行制度上,中小企业板块主要安排主板市场拟发行上市企业中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在该板块上市,并根据市场需求,确定适当的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针对中小企业板块的风险特征,在交易和监察制度上作出有别于主板市场的特别安排:一是改进开盘集合竞价制度和收盘价的确定方式,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遏制市场操纵行为;二是完善交易信息公开制度,引入涨跌幅、振幅及换手率的偏离值等监控指标,并将异常波动股票纳入信息披露范围,按主要成交席位分别披露买卖情况,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三是完善交易异常波动停牌制度,优化股票价量异常判定指标,及时揭示市场风险,减少信息披露滞后或提前泄漏的影响。 ———在公司监管制度上,针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股本较小的共性特征,实行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是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定期审计制度;二是建立涉及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开发、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内容的年度报告说明会制度;三是建立定期报告披露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分布制度;四是建立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诚信管理系统;五是建立退市公司股票有序快捷地转移至股份代办转让系统交易的机制。 据悉,为了改进和加强市场监管,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中小企业特点,制定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并将于近日发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