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立法遏制过度包装(借题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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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 03:55 人民网-市场报 | |||||||||
卞文志 春节前,笔者见到一件别人送给弟弟后他又孝敬母亲的内装“高级麦片营养奶粉”的礼品盒,看看豪华的包装和不菲的价格的确高档,然而,这件标价为86元的礼品盒被我费了好大劲拆开后,里面4个玻璃瓶中的麦片奶粉实际上不抵十几元一包的奶粉,而且喝起来口感极差。尤其是礼品盒的过度包装,实在令笔者大有“买椟还珠”之叹,其包装物不仅华而不
其实,上述现象在市场上其它商品中无处不在。这种已经引起消费者普遍反对的过度包装和卖“皮”现象,说到底就是商家挖空心思赚取消费者的昧心钱。人要穿衣,货要包装,对商品进行包装本是无可非议,但不能让包装物超过商品成倍甚至几倍的钱。因为顾客花钱买的是商品,而不是买的拿回去当作垃圾扔掉的包装物,对商品进行科学、简易地包装,将包装成本适当加入商品里就可以了,许多包装费用大大超过商品本身的价值,消费者岂能没有怨言?这种存心坑害消费者的生产和经营行为,所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是既误导了消费者,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使人们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又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致使生活垃圾泛滥成灾。我们以每年中秋节的月饼包装盒为例,月饼生产厂家生产1000万盒月饼,包装耗材约需要400棵到600棵直径10厘米的树木。据有关资料显示,每年生产厂家投在月饼包装上的费用高达25亿元人民币左右,包装占月饼成本的30%以上,而这些耗费大量木材和钱财的过度包装物,到了消费者手中全部变成了生活垃圾,成为严重污染环境的一大公害。 产品需要包装,应当包装的不进行包装的产品,在市场上难以打动消费者的心。但包装要讲求科学和美学,更要根据消费者的心理和需要去设计和制造包装物。无论是外包装和内包装,只要包装精美独特,在国家有关法规限定的范围内缜密设计,不给消费者造成额外的经济负担,就会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在市场上声名远播,给生产厂家带来长久的效益。如果厂家和商家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肆意夸大包装靠过度的包装去骗取消费者,他们所赚取的只能是短期效益,久而久之,随着消费者的“敬”而远之,如此厂家和商家只能走向衰败。可见,过度包装有百害而无一利。据了解,对于过度包装,许多国家都从环保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角度,以重典乃至立法来施治。我国消协明确提出,只要包装体积明显超出商品的30%,就可判定为“商业欺诈”。然而这类规则的威力十分有限,刚性远远不够,亟待尽快制定专门治理过度包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商品包装从质量、材料、体积上加以规范和约束,从源头上限制过度包装和欺诈性包装垃圾的泛滥,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彻底杜绝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废弃物垃圾公害。 《市场报》 (2004年05月18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