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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ETAC的仲裁特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 14:47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CIETAC,下称仲裁委员会)是附设在中国国际商会下的常设仲裁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产生于国际、涉外或国内的各种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争议,组织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十年来,CIETAC不断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逐渐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独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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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的仲裁服务制度。

  1、CIETAC仲裁是机构仲裁

  虽然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早于1987年4月22日便对中国生效并且在外国进行临时仲裁作出的裁决也可以在中国得到承认和执行,但是在中国,由于1995年9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只规定了机构仲裁而没有赋予在中国境内进行临时仲裁的法律地位,CIETAC仍然保持了常设性机构仲裁的性质与特点。

  CIETAC总会设在北京,在深圳和上海分别设有分会,在大连、福州、长沙、成都和重庆等地设有办事处。总会和分会共用一套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各办事处主要负责提供仲裁程序咨询、从事仲裁宣传和仲裁协议的推广等工作。

  CIETAC自设立之时,便制定了与国际仲裁惯例相接轨的仲裁规则。期间经过六次修订,受案范围已扩大到所有国际、涉外及国内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争议。

  经过五十年的努力与积累,CIETAC已建立起一支既具有精深专业知识又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仲裁员队伍。CIETAC实行仲裁员名册制,当事人从CIETAC设立的各类《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到目前为止,CIETAC已有666名来自不同行业与领域的仲裁员,其中港、澳、台及外籍仲裁员183名。为保证仲裁员的公正与独立,CIETAC还在多年实践基础上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和监督体制;而训练有素的专职秘书人员队伍则保证了仲裁程序能够高效运转。

  CIETAC以其独立公正高效的仲裁工作在国际上赢得了极高的声誉。迄今为止,已成功受理并审结了9000多例涉外案件,近1000件国内案件,裁决依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已在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等20个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仅在香港成功执行CIETAC仲裁裁决就超过200件。

  2、仲裁与调解相结合

  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做法起源于CIETAC在20世纪50年代的仲裁实践,其意义就在于赋予了当事人在仲裁员主持下和解解决争议的主动权。按照CIETAC《仲裁规则》第45-50条的规定,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可应当事人请求或经征得当事人同意,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当事人签订调解书后可申请撤案,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按调解书的内容以裁决书的形式结案。调解不成功,则恢复并继续仲裁程序,直至做出终局裁决。另外,按照仲裁规则第44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之外达成和解后,也可以依照仲裁协议,请求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赋予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从而在调解机构与仲裁机构之间架起桥梁,解决了当事人寻求调解途径解决纠纷的后顾之忧。

  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不仅可以节省仲裁程序,减少当事人的花费,更为重要的是,当事人互谅互让而达成的调解书其本身就是一个“双赢”的协议,充分体现了“和为贵”的东方文化理念,使得当事人在不伤和气的前提下可以继续合作。据统计,CIETAC每年通过仲裁中的调解,可使20%至30%的案件以当事人和解撤案或仲裁庭按照和解协议裁决告终。这种做法在国际上被誉为“东方经验”。

  3、确保质量的监督体制

  为确保裁决的公正性与独立性,CIETAC设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仲裁员资格审查考核委员会、裁决书核阅制度以及负责上述日常事务的仲裁监督部等。其中,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对仲裁程序和实体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供具体案件的仲裁庭参考;仲裁员资格审查考核委员会先后制定了《聘任仲裁员的规定》、《仲裁员守则》和《仲裁员行为考察规定》等各项行为准则,对仲裁员在进入仲裁员队伍以及在仲裁程序不同阶段的行为实施的动态监督;裁决书核阅制度则是CIETAC对裁决草案进行事前监督,避免裁决出现不必要的瑕疵。

  CIETAC还专门设立了仲裁监督部,具体负责上述有关的监督和检查等工作,为仲裁员以及相关的案件设立追踪档案,确保全面落实监督工作。

  4、行业仲裁,专家裁判

  为应对国内外的激烈竞争并有效解决新类型案件,CIETAC推陈出新大力推广行业仲裁,聘任特定行业内的专家和资深人士作为解决某类特定行业内争议的仲裁员。从2003年5月开始,CIETAC陆续推出了专门的金融行业、粮食行业、证券行业以及建筑和房地产行业仲裁服务,相应制定了《金融争议仲裁规则》并设立了《金融行业仲裁员名册》;《建筑和房地产行业仲裁员名册》、《粮食行业仲裁员名册》和《证券争议仲裁员名册》等名册的制定工作已着手进行,将提供不同行业的当事人选定并审理行业争议。

  高素质的职业队伍、现代化的办公设施、科学的管理体系以及既符合现代化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又具有自身特色的程序规则,为裁决的独立与公正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和坚实的基础。CIETAC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为公正快速解决争议和规范市场秩序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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