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车维修上“紧箍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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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 11:37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市汽修处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汽车维修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管理的通知》,规定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企业必须具备汽车维修一类企业的各项条件,同时规定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不得承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大多装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化工物品,在维修过程中若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维修质量很难得到有效的保证,这样,在运输过程中就容易发生燃烧、爆炸和泄漏等事故。
(王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