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耗电企业建自备电厂风当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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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 08:59 经济参考报 |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来讲应为民用电价最高,其次为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应当比民用电价低一半。如果电价严重扭曲,最典型的如商业电价最高,工业电价高于民用电价,或者工业电价与大工业电价为同一水平。大工业和大商场就有可能不用公用电力而去搞自备电厂。 近年来多数省区电力短缺,为了抑制高耗电产业迅猛发展,国家采取了提高高耗电产
如今,新建公用电厂都要求建设30万甚至60万千瓦以上机组容量的“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而企业自备电厂却往往只能建设5万、10万千瓦的小机组。 这种自备电厂的发展,实际上是低水平重复建设,它看起来好象是不用电网的电力,但是实际上是更多的消耗能源、原材料和运输能力,更多的是排放发电厂的污染物;也许名义上他是煤矸石电厂、热电联产电厂,实际上是变相的常规凝汽式小火电,属于需要关停的小火电,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不良倾向。 最近国家发改委价格研究所副所长刘树杰说,从2003年开始,我国新一轮电价改革已经开始,准备解决各种电价问题,他特别提出当前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有:一是电网公司投资回报过低如何解决?二是大用户“直购”后,搁浅成本及普遍服务责任如何负担?三是“公平负担系统成本”与“抑制高耗电产业迅猛发展如何协调?现在看起来,耗电企业建自备电厂可以不承担环境污染成本,不承担系统辅助服务成本,不承担搁浅成本和普遍服务责任。 这里涉及自备能力的可行性研究问题,如果还是像过去那样自己建电厂自己用,不够时再从大电网购点儿电,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都可以不管不顾,那么建自备电厂肯定是可行的。但是从党中央最近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来看,这种浪费资源,破坏资源的现象,在全国深入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今天,是不可能也是不应该继续存在下去的。作者:朱成章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5-17星 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