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6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20日 除息日:2004年5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5月28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3月26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3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3年末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4,400,000元。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2元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6元/股;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2元/股。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20日 2、除息日:2004年5月21日 3、红利发放日:2004年5月2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4年5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国有股、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其中,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现金红利款通过结算系统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3-5101327 联系传真:0813-5101216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马冲口街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43010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