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公司第四届七次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就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6月18日(星期五)下午1:30时。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体育馆
三、会议议题: 1.《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若干条款的提案》 7.《关于制定董事职务经费标准的提案》 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提案1-8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七次董事会和第四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刊登在2004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4年6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一),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凯旋路1534号(明珠线虹桥路站,公交141,149,748,911可达) 3、登记时间:2004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1-58791888*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00120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东帐号: 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