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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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分红派息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税前),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
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19日 除息日:2004年5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5月25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04年3月30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将利润分配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经审计的2003年度境内会计报表,本公司2003年度法定报表实现净利润15.66亿元,2003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766万元。 1、按当年度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共计1.566亿元; 2、按当年度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共计1.566亿元; 3、按当年度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一般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566亿元; 4、提取一般准备6.5亿元; 5、分配普通股股利每10股派1.1元人民币(含税),应付股利共计4.307亿元; 6、本年度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5300万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19日 除息日:2004年5月20日 红利发放日:2004年5月25日 三、派发红利的对象 截止2004年5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流通股个人股东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8元;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国家股、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1元。 2、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法人股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部分国家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3611226(021)63296188-82206 六、备查文件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4日股票代码:600000股票简称:浦发银行编号:临2004-0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址的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04年5月31日上午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具体事项公司已刊登于2004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现将本次会议时间及具体地址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5月31日(星期一)上午9: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美琪大戏院上海市江宁路66号 交通:20路、37路、23路、24路、112路、921路、21路、15路、939路、148路、地铁二号线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4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