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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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四年五月十四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公司股份90,103,104股,占总股本的68.2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审议并通过《关于改选董事会的议案》,同意张钧辞去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同意何韬辞去董事职务,经投票增补下列人员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杨德祥 同意90,103,1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殷剑川 同意90,103,1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杨德祥、殷剑川同志简历详见2004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相关公告。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律师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备查文件: 1、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