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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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第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其中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误为“公司不得为公司股东及本公司持股7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现作更正如下: “1、公司不得为公司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04年5月14日上海证券报A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