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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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对2003年年度报告中涉及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指标更正如下: 一、净利润403,516,147.3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756,217.17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项目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加权平均全面摊薄加权平均 净利润9.089.200.36680.36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0.56-0.56-0.0225-0.0225 三、调整的非经常性损益为: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423,650,200.00元。 上述各种形式补贴收入包括我公司所属的北京京通快速路32,717万元、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9,000万元和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648.02万元。其中: 1、北京京通快速路补贴收入年限为20年,自199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目前,北京市所有污水处理收费均纳入财政部门的“污水处理基金”,我公司收到的该笔收入应属于投资收益,但由于资金来源于“污水处理基金”,因此将该笔收益列入“补贴收入”,但并不因此改变投资收益的性质。3、马鞍山市政府已于2004年全面调整了水价,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今后将会取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更正后的年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4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