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关于对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 05: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因对其吉碱分公司失去有效控制而无法取得相关财务数据,未能在2004年4月30日前披露200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4.1条以及本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12.1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
全国偶像歌手大赛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缤纷彩音风暴免费听 激情新势力性感新锐动
开谴责。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证券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4年5月14日上海证券报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韩法院驳回总统弹劾案
温家宝总理出访欧洲
印度2004年议会大选
台湾“大选”验票
影星牛振华遇车祸身亡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中国羽毛球队战汤尤杯
中超首轮周末激情揭幕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