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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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 02:1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先后收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和《传票》等法律文书,根据《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本公司将有关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诉本公司贷款及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纠纷案 2003年9月,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以贷款本金49万元逾期未归还为由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03)深福法民二初字第221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偿付所欠贷款本金49万元及利息,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宝安支行诉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及本公司和深圳华宝饲料公司提供担保纠纷案 2004年2月,中国工商深圳市宝安支行以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000万元逾期未归还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深中法民二初字第51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付所欠贷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和深圳华宝饲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宝安支行诉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及本公司和深圳华宝饲料公司提供担保纠纷案 2004年2月,中国工商深圳市宝安支行以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3657.5万元逾期未归还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深中法民二初字第52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付所欠贷款本金3657.5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和深圳华宝饲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宝安支行诉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及本公司和深圳华宝饲料公司提供担保纠纷案 2004年2月,中国工商深圳市宝安支行以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3800万元逾期未归还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深中法民二初字第51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付所欠贷款本金3800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和深圳华宝饲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宝安支行诉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及本公司和深圳华宝饲料公司提供担保纠纷案 2004年2月,中国工商深圳市宝安支行以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850万元逾期未归还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深中法民二初字第51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付所欠贷款本金2850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和深圳华宝饲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诉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贷款及本公司和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纠纷案 2003年10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750万元逾期未归还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偿付所欠贷款本金2750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及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近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深中法民二初字第514号《传票》,该案正在法院审理当中。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