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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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 02:1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本公司法人股股东武汉汇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向武汉市夏天科教发展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本公司1861.2万股法人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接股东武汉汇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知,武汉汇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3日与武汉市夏天科教发展有限公司签定《股份转让协议》,就股权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武汉汇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每股2.56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1861.2万股公司法人股转让给武汉市夏天科教发展有限公司。 2、上述股权转让的手续完成后,武汉汇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法人股;武汉市夏天科教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法人股186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3、武汉市夏天科教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00万元,其股东方为刘家清(占其股本总额的60%)、李晓华(占其股本总额的40%),经营范围为:生物工程、电子、通信、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汽车配件、通信器材、机电产品的零售兼批发;水电安装,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科技成果转让。法定代表人刘家清。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