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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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 02:16 证券时报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现公司接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供电系统及锅炉供热、热网电网系统技改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新国税办[2004]62号)、《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新国税函[2003]176号)及《石河子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石国税办[2004]105号)、《石河子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石国税办[2004]106号)文件,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经审核,公司发供电系统及锅炉供热、热网电网系统技改项目国产设备投资符合该规定,该项技改项目应抵免企业所得税7,225,639.78元,同时公司电力生产系统综合技改、热电厂发电机组综合技改、东热电厂锅炉综合技改等3个项目国产设备投资项目符合改规定,该三项技术改造项目应抵免公司企业所得税2,399,520.96元。以上所收批文共计可抵免公司企业所得税9,625,160.74元,其中5,094,340.62元可用于抵免公司2003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剩余4,530,820.12元可用于抵免以后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并相应增加该年度的净利润。特此公告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