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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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 02:1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4年4月29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的总股本89,646,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2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东中的个人股、投资基金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6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5月20日,除息日为2004年5月2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4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向社会公众股派送的股息将于2004年5月21日通过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股东的资金账户。法人股的股息由公司直接派发。 2、公众未托管的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凡 李锐 联系电话:0755 – 86091298 86090259 联系传真:0755 – 8609068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 邮编:518053 六、备查文件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