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新规抑制房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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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 07:11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今年第一季度,上海的房价同比增长28.3%,位于全国之首,而全国大城市的平均增长水平不到8%。据《青年参考》报道,上海市政府再次出台新规抑制一路飙升的房价。 在过去的六个月里,上海已推行一系列措施,以限制开发商和买家进行住房投机买卖。日前,上海市政府已讨论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决定》,正式出台
根据《决定》,自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起,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应当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也就是说,在房子没有造好、房地产权证没有办出来之前,消费者向房地产开发商预购的期房不能转让给他人。 据悉,上海市政府采取限制期房转让这一宏观调控手段,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房价大起大落,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确保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今后随着市场的变化,上海市政府还可能根据需要作出调整,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