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燕:自查发现未披露质押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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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 06:2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600763)ST中燕今日公告称,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公司于2003年12月29日,依据公司大股东的意愿与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营业部签订质押合同一份。质押物为公司在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营业部开立的存单一张,金额为900万元,存期一年。该质押是为公司大股东之关联公司——新疆罗布泊钾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营业部贷款一事所设。经核实,公司董事会大部分成员在此前尚不知有此质押一事,该质押在设立之时并未经过董事会通过。为此,公司紧急函商公司大股东,公司大股东已承诺负责协调提前还款或
作者: 编辑:(来源:深圳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