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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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 06: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据新华社报道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下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办法于13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减半征收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建设单位可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办法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