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扩大保险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节后纷纷上浮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 14:43 中国新闻网 | |||||||||
“五一”假期结束一上班,有的车主续保时发现,第三者责任险涨价了。涨价似乎是各家保险公司的统一行动。有媒体日前报道说,广州8家财产保险公司分公司,均已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价格调高10%。京城保险公司大部分也已经从5月1日开始提高了第三者险的费率。尽管各家上涨幅度略有不同,但都在10%的范围内。 第三者险提价源于两个法规五一起实施
10%的调价幅度正是保监会在“五一”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中所规定的第三者险及其附加险价格上浮的上限。北京保监局机构处有关负责人称,京城多家保险公司提高了第三者险的费率,主要原因是从今年5月1日起两个法规的实施,扩大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所致。这两个法律法规分别是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月1日实行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把原先是商业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变为法定强制保险,要求所有上路行驶的车辆必须投保第三者险,并且扩大了保险责任。而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扩大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提高了赔偿水平。如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都从原先的按10年计算改为按20年计算,而且人身损害死亡及出院后的后续医疗赔偿金标准也已提高。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按照原来较低的赔偿标准和保险责任制订的费率显然已经不适合了。”该负责人表示,尽管跟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条例”尚在审议之中,怎样根据新法制订统一的第三者险费率还没有定论,但中国保监会根据新情况在4月底发出紧急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从5月1日起在10%的范围内浮动第三者险的费率,并且可以在调价后7日内到当地保监局备案。截止到昨天,只有人保北分向保监局报备。 附加险也在跟着上调 记者从京城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各家涨幅略有不同。人保、华泰、大地等保险公司都对第三者险上涨了10%,太平洋北分对私家车以20万元为界,20万元以下的车辆第三者险涨了5%,20万元以上的涨了10%;对行政用车分别涨了2%不等。而平安北分则没有对第三者险调价,表示暂定要根据不久后即将出台“第三者责任保险条例”统一调价,目前先以现行价格执行一段时间看看。 不过,尽管只是第三者险涨价,但这意味着以第三者险的价格作为计费基础的几项附加险如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都要随之上涨。 案例研究 大地保险北分的核保人员帮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辆三年未出险的11万元捷达车为例,投保11万元车损险、10万元第三者险、盗抢险、不计免赔、5名各1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破损险,5月1日前后保险费分别是3098元和3269元,上涨了171元。其中,涨价前第三者险为628元,不计免赔为361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为181元。而涨价后,其它险种未变,这三项险种分别为767元,375元和199元。 (稿件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张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