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前开发商要签承诺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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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 09:4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扬)政府根治工程款拖欠又出新招。市建委新近出台了《支付承诺书的通知》,开发商想在本市盖房要先签一份承诺书,承诺自己不让施工企业垫资,按期支付工程款。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招标、签约、履约行为,防止新开发项目形成新的工程款拖欠,自即日起本市实行开发企业招标前提交工程款支付承诺书制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根源在于开发企业,以往开发商拖欠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再拖欠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再拖欠农民工的“怪圈”必须结束。北京的城市建设需要诚信开发商,只有严格要求开发企业按期支付工程,才能有效遏制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