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纸(60023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 06: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5月11日召开,张立民董事、钱为民董事通过通讯方式举行,其他董事在民丰专家楼会议室以会议形式举行。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士林先生主持,与会人员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一致通过《关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吕士林先生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总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704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担保余额2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53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其74%的股份,注册地点在浙江省嘉兴市,经营范围为主要生产印刷型高档水松原纸等各种用途的高品质水松原纸。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5月1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