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600033)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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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 06: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04年4月29日向股东大会提出对泉厦高速公路、福泉高速公路2004年度养护合同之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及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据此增加审议议案九《泉厦高速公路、福泉高速公路2004年度养护合同》和议案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2日上午在福州市福建经贸会展中心酒店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唐建辉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58,200.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7人,代表股份58,200.2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7人,代表股份58,200.2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7人,代表股份58,200.2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7人,代表股份58,200.2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2003年末公司总股本82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本次共送红股164,400,000元;以2003年末总股本82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123,3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表决结果为:赞成7人,代表股份58,200.2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7人,代表股份58,200.2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人,代表股份58,200.2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同意增补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赞成7人,代表股份58,200.2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泉厦高速公路、福泉高速公路2004年度养护合同》,在关联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赞成6人,代表股份19172.5815万股,占出席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人,代表股份58,200.2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方斌、李鸿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