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600889)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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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2日在南京市洪武路115号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0名,持有股份9097.6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3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沈光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097.66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同意的股份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097.66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同意的股份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003年度财务决算和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097.66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同意的股份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097.66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同意的股份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2,362,875.98元,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36,287.60元,按照5%提取法定公益金3,118,143.6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6,031,875.7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9,040,320.76元。 本次股东大会决定作如下利润分配:以2003年度末总股本161,547,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送红股16,154,739股、派发现金红利4,846,421.79元,再按照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118,143.65元,剩余利润转入下年度。 公司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190,318,514.57元,本次股东大会决定:以2003年度末总股本161,547,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1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共计转增股本16,154,739股。 同意:9090.96万股,反对:6.7万股,弃权:0万股;同意的股份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6)关于续聘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继续聘任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审计项目与其商定。 同意:9097.66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同意的股份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9097.66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同意的股份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江苏明弘律师事务所高树林律师接受委托,对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