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粤居民消费价格出炉未超国家指定控制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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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14:5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记者陈莺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该通知规定,从今年第二季度起,当某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3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统计局获悉,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月环比上升0.9%,尚未达到国家的控制线。记者随后采访了广东省统计局消费价格处负责人,他称,此前国家从未出台过这类政策,此次暂停出台提价项目主要是为了避免
从严控制出台提价措施 发改委通知称,对已经授权市、县政府管理的部分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适当错开提价方案的出台时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没有达到控制线的省份,也要妥善把握好价格调整的时机和力度,从严控制出台提价措施,避免出现提价集中和涨价幅度过大的情况;调整增加居民支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可操作的补偿方案,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价格调整而降低。 近期广东电价有望上涨 记者还从广东省物价局了解到,近期广东电价有望上涨,目前涨幅还在研究当中,但居民用电的价格不会上涨。由于工业用电和商业用电不属于公用事业的范畴,只要居民用电的价格不变,电价的上调与此规定就不会产生抵触。 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强调,要严肃物价纪律。对于集中出台提价项目,引起居民消费价格大幅度上涨,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居民消费价格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上述控制线,仍然出台提价项目、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省份,将给予通报批评。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