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智告别“双头执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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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10:20 南方都市报 | |||||||||||
福州中院判决两份股东大会决议均无效
公告称,根据公司于2004年4月18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关于要求姚雄杰等人组成的董事会退出公司,由黄曼民等人组成的董事会接管公司先予执行的申请和原告王栋关于立即结束公司法人治理混乱的状况的请求,法院裁定:公司由2003年6月25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2004年1月11日由王栋召集并主持的ST宏智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产生的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对公司的管理。 “双份”股东大会各自为政 ST宏智“二主当政”由来已久。今年1月11日,ST宏智召开的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现了由大股东王栋与公司董事长黄曼民分别主持召开的情况,并就同类议题形成了两份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且各自披露了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并由此形成了以黄曼民为董事长的董事会和以姚雄杰为董事长的董事会共存的局面。 两家董事会各自披露公司的信息,在很多重大问题上双方也各执一词,导致谁也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处于严重混乱的状态,业务经营出现了巨大动荡,公司股票也因此被特别处理。 今年4月30日,ST宏智两董事会出人意料地“抖”出了两份年报。但在各自的年报中,双方都希望法院对两份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尽快进行裁决。(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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