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消费者的信任是超市最大的错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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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09:00 中国经济时报 | |||||||||
远山 曾经我们以为,从一地鸡毛、污水横流的脏乱小菜场“进化”到商品精美包装、店面富丽堂皇的超市,我们的消费者权利也可以随之提升一个档次,我们可以放心无忧、甚至闭着眼睛购物,我们不必担心食品的质量、价格的虚浮、服务的不周,甚至心中有些暗暗窃喜:终于与向往中的、以往只在屏幕中看到的美好生活国际接轨了。
现在看来,世上没有完美,以往小菜场饱受非议的毛病,现在也沿袭到了超市。深圳超市散装食品短斤少两的问题被揭露后,消费者群情激奋,纷纷投诉超市把包装物当商品卖的“习惯”。(深圳商报5月10日报道) 不是消费者太激动,只因为大家已经一忍再忍、忍无可忍,对于个体的消费者来说,与超市的单次交易,就会因这把包装物当商品卖的惯例而多支付一笔费用,交易物品价格越高,消费者的多余支付费用也就水涨船高,市质检局的调查就发现:一盒标价为9.6元的鱿鱼干,标签处写明:净含量0.108公斤单价89元/公斤而包装物的重量为0.01公斤9.6元的鱿鱼干中包含了0.89元的包装物。如果将9.6元的鱿鱼干换成价格更高的大闸蟹、燕窝以及别的名贵物品,再乘以这个城市以及全国无数的大小城市,以及每年消费者在超市的巨大消费量,得出的结果更是一个难以想象的数字。 消费者之所以逐渐放弃传统的菜市场,而进入超市消费,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替换定理发挥作用,这个定理是这样说的:每一个人都愿意牺牲任何物品来换取任何其他物品,人们的共同期望是用一种更优选择替换现在的选择。超市相较于小菜市场,环境干净优雅,这当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消费者认为在此消费,能够获得价格和服务的双重优惠,也许超市物品比小菜场价格标签上要贵些,可如果计算菜市场普遍存在的克扣斤两问题,再加上超市物品要“卫生些、质量有保证些”,消费者也许就觉得在综合成本的比较上,还是超市物品划算。为此,他们宁愿付出更多的时间、更多的金钱,来换取这样一个期望值的实现。 但从超市经营者的口中说出来的,是“将包装物当商品卖是行业惯例”,短斤少两成了默守的行规,普遍施行于消费者,如果不是媒体的揭露,这样的行规将继续维持下去。如此的事实,让消费者的良好预期落空了,至少在这个层面上,超市不但没有提供比菜市场更优质的服务,反而“利用”了消费者的信任进行寻租,这比明目张胆的利益侵害更具有危害性,超市的信用被质疑,超市与消费者之间的信用纽带出现了裂痕。 虽然从来就没有指望过商人如圣人,但诚信在我们这个失信泛滥的市场,是短缺物品,它所产生的无形价值,足以使拥有者在交易过程中降低交易费用(交易双方都不必支付过多的信用检验成本)、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定单,精明的商家尤其是已经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一定正面形象的商家,不乘东风之利,大打诚信这张王牌,赚取更长久的利益,那只能说它短视又愚蠢。 在超市“包装物当商品卖”现象中,消委会认为这“行业惯例”纯属商业欺诈,交易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欺诈,是不尊重、不承认对方的权利,其实又何尝不是不尊重、不承认自己的权利。我们当然可以呼唤职能部门更严格、更大规模的日常监管,但如果超市自身依旧舍长取短,不断地搞些小动作,那么它最终会被消费者抛弃。 经济学家诺斯把道德作为解释经济长期增长的一个变量,道德的作用也许来得缓慢,但其效果将使承教者受益终生。行业道德是维系一个行业的立根之本,如果对基本的商业准则都无所敬畏,都勇于玩弄,那么就象一个连自己操守都不能保证的人,任何制度也无法防止他作出不法之事。一群人都把这种背弃如法炮制,则社会就岌岌可危了,最终的结局,是所有人同归于尽,造假者也不能豁免。“始作俑者,其无后也”,在“毒奶粉”、“毒粉丝”事件中,我们不是已经见识了这样惨痛的后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