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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人股股权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06: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法人股股权收购概述

  本公司于2004年4月30日收到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投资集团)发至本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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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购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投资集团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申信)和第三大股东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解放传媒),于2004年4月29日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由投资集团收购上海申信持有的本公司2230万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96%)和解放传媒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52%)。根据投资集团与上海申信和解放传媒分别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协议收购本公司法人股合计为42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478%;协议收购价格为0.77元/股,股权收购价款合计为3257.1万元,股权收购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若本次投资集团收购上市公司成功,投资集团则将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3315万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75%)将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收购人基本情况介绍

  投资集团成立于1993年1月,是辽宁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董连胜;公司投资人为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公司注册资本为8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路26号,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00001351504。至2003年12月31日为止,公司资产总额1,995,442,433.61元,净资产1,606,129,503.46元,主营业务收入194,368,933.03元,净利润2,401,351.95元。

  公司经营范围: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开发、企业和项目托管、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经营;建材、机械(汽车除外)、金属材料、电子、农副产品(不含粮油)销售,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三、本次收购程序

  本次收购协议各方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协议收购股权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收购人发至本公司的《关于收购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

  2、《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0日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ST金帝

  股票代码: 60075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00号801室

  联系电话:021-63513332

  股份变动性质:全部出让

  特别提示

  (一)本报告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转让标的为法人股,必须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依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释义如下:

  解放传媒: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集团: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金帝建设: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00号801室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注册号码及代码:3101011022882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及管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

  6、经营期限:自2002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单位:

  2、股东单位介绍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成立于2000年10月9日,是以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为龙头组建的媒体集团,拥有九报三刊一网络一剧院,报刊年发行总量48082万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54万元;法定代表人:陆炳炎。

  上海解放广告有限公司:该公司是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下属的全资国有企业,承担《解放日报》所有版面的经营、管理、发布工作。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京尧。

  3、解放传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 名 职 务 国 籍 长期居住地

  陆炳炎 董 事 长中 国 上 海

  胡迪坤 董 事中 国 上 海

  黄京尧 董事、总经理中 国 上 海

  李 丽 监 事中 国 上 海

  范幼元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中 国 上 海

  李 勇 副总经理中 国 上 海

  郁胜华 财务主管中 国 上 海

  上述人员无人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解放传媒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持有金帝建设法人股200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2.52%。2004年4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投资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金帝建设2000万法人股全部转让于受让人--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

  1、解放传媒于2004年4月30日与投资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占金帝建设总股本12.52%的金帝建设2000万法人股全部转让给投资集团,转让价格为每股0.77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15,400,000.00元整。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以现金方式按照双方约定方式支付。

  2、本次股权转让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出让人与受让人除履行必要的义务外,未附加特殊条件,至本报告书公告日止,未签署补充条款,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基本情况

  1、解放传媒与投资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实施之前,

  其持有的占金帝建设总股本12.52%的金帝建设2000万法人股位于金帝建设前十名大股东之第三位,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解放传媒将不再持有金帝建设任何股份。

  2、解放传媒与投资集团没有产权关联关系。

  3、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解放传媒无对金帝建设任何未清偿的负债,金帝建设无为解放传媒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

  第四章 权力限制

  解放传媒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的金帝建设2000万法人股不存在任何权力限制,不存在股份被法院质押、冻结的情形。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签署之日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金帝建设挂牌交易股票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章 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陆丙炎

  二00四年五月十日

  第八章 备查文件

  解放传媒与投资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ST金帝

  股票代码: 60075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梅园路350号603室

  联系电话:021-63175709

  股份变动性质:全部出让

  特别提示

  (一)本报告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转让标的为法人股,必须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依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释义如下:

  申信公司: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投资集团: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金帝建设: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3、注册资本:1500元

  4、注册号码:3101021012916 代码:13450617-0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经济信息中介、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许可商品凭证经营)

  6、经营期限:自1998年9月30日至2008年9月29日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单位:

  2、股东单位介绍

  上海合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由上海市城市信用联社工会委员会(非经营机构)与职工技术协会(非经营机构)共同组建。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3月8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舍。

  上海合康科技发展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由上海城市合作银行职工工会持股(非经营机构)与上海合康科技发展实业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非经营机构)共同组建。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7日,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范围内从事技术服务、咨询、转让、开发,计算机及其租赁,计算机辅助设备,办公设备,计算机消耗材料及配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维护,智能化结构布线系统和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包括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方革。

  3、申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 名 职 务国 籍 长期居住地

  宋明祥 董事长总经理 中 国 上 海

  蒋 红董 事中 国 上 海

  袁 舍 董 事中 国 上 海

  钱芝平 监 事中 国 上 海

  上述人员无人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申信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持有金帝建设法人股223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3.96%。2004年4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投资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金帝建设2230万法人股全部转让于受让人--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

  1、申信公司于2004年4月30日与投资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占金帝建设总股本13.96%的金帝建设2230万股法人股全部转让给投资集团,转让价格为每股0.77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17,171,000.00元整。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以现金方式按照双方约定方式支付。

  2、本次股权转让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出让人与受让人除履行必要的义务外,未附加特殊条件,至本报告书公告日止,未签署补充条款,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基本情况

  1、申信公司与投资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实施之前,其持有的占金帝建设总股本13.96%的金帝建设2230万法人股位于金帝建设前十名大股东之第二位,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申信公司将不再持有金帝建设任何股份。

  2、申信公司与投资集团没有产权关联关系。

  3、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申信公司无对金帝建设任何未清偿的负债,金帝建设无为申信公司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

  第四章 权力限制

  申信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的金帝建设2230万法人股不存在任何权力限制,不存在股份被法院质押、冻结的情形。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签署之日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金帝建设挂牌交易股票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章 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宋明祥

  二00四年五月十日

  第八章 备查文件

  申信公司与投资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金帝

  股票代码 :600758

  收购人名称: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收购人住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6号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6号

  电话: 024-86398639

  传真: 024-86398555

  联 系 人:徐绍奇

  本报告签署日期: 2004年4 月30 日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本报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收购上海申信资产经营公司及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全部持有的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建设)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金帝建设的股份。

  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次收购已获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文件辽国资办发[2004]48号文批准,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本收购报告无异议后方可进行。

  释 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收购人、投资集团、受让方: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金帝建设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方: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投资集团受让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2230万股金帝建设法人股(占总股本的13.96%)及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2000万股金帝建设法人股(占总股本的12.52%)的行为。

  本报告:2004年4 月 30日签署的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股权转让协议:2004年4 月 29日,投资集团分别与出让方就本次收购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一章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名称: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 册 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出资人: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董连胜

  注册号:2100001351504

  企业代码:11757412-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开发。

  成立日期:1993 年1 月12 日

  税务登记证:210105117574120

  联系电话:024-86398639

  联系传真:024-86398555

  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1993年1月12日成立,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系辽宁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开发经营固定资产投资为龙头,集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生物科技、旅游、融资于一体,建设、生产、流通等多种经营方式的大型集团公司,是省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综合性投资控股公司。成立以来,累计投资500多个建设项目。主要投资项目有:本溪观音阁水库、阜新白石水库、沈阳至大连高速公路、沈阳桃仙国际机场、锦州港、丹东港、锦西天然气化工总厂、凌钢七五改扩建工程、省内大部分市县的水源工程和热电工程等省重点项目。

  二、收购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独家出资。

  三、收购人相关处罚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行为。

  四、收购人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姓 名职务身份证号码国籍 长 期 取得其他

  居住地 居留权

  董连胜 法定代表人 210504530916051 中国 沈阳市 无

  董事长、总经理

  孙 辉 董事 副总经理 210102571210151 中国 沈阳市 无

  刘 民 董事 副总经理 210102510319347 中国 沈阳市 无

  杨雅莉 董事 总会计师 210103570305184 中国 沈阳市 无

  投资集团的高管人员由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每年按照国有企业领导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政绩考核,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收购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六、本次收购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第二章 收购人持股情况

  本次收购中,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的2230万股金帝建设法人股占总股本的13.96%,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出售的2000万股金帝建设法人股占总股本的12.52%。

  一、收购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的名称、数量、比例

  在本次股权受让前,收购人未持有金帝建设任何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持有金帝建设423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26.478%,成为第一大股东,在金帝建设股东大会及董事会非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中具有表决权,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行使表决权。

  二、股权转让协议摘要

  投资集团与出让方于2004年4月29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投资集团共受让出让方持有的4230万股金帝建设法人股,占金帝建设总股本的26.478%。本次转让价格以经审计的2003年末金帝建设年度会计报表披露的每股净资产为参考,协议转让价为每股0.77元人民币,总价款为3257.1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

  本次股权转让未有任何附加特殊条件,未再签署任何补充协议,未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出让人持有、控制的金帝建设股份已全部转让给收购人,因此也不存在其余股份的其他安排情况。

  收购人持有、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本次收购已获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收购金帝建设部分股权的批复》(辽国资办发[2004]48号)的批准,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对本收购报告无异议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投资集团及关联法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6个月时间内,均未有买卖金帝建设已上市流通股份的行为。

  二、投资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除一人目前持有金帝建设流通股33000股外,其他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6个月时间内,均未有买卖金帝建设已上市流通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金帝建设及其关联方没有任何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金帝建设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资产交易情况;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金帝建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任何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情况;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本公司没有任何对金帝建设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第五章、资金来源

  一、本次股权收购价款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均为投资集团自有资金;

  二、本次收购总收购价款为3257.1万元人民币,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本收购报告无异议后,即将收购价款划入投资集团在上海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专用账户。

  三、金帝建设及其关联公司未对本次收购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第六章 对本次收购的后续计划

  一、投资集团收购出让方所持有的4230万股金帝建设法人股后,根据发展战略,有继续收购金帝建设法人股的计划,并在一段时间内不会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金帝建设股份。

  二、投资集团收购出让方所持有的4230万股金帝建设法人股后,将充分利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和长期以来在本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领域的诸多投资项目的有利条件,继续发挥金帝建设在建筑业领域的主业优势,提高其市场竞争力,近期暂不提出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改变和调整。

  三、针对金帝建设实际情况,本着对广大股东利益负责的态度,在完成有关收购程序并理顺各种关系后,适当调整金帝建设的债权债务,对不良资产和无效资产适当处理;加速拓宽经营业务,不断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盈利水平;目前,没有对金帝建设进行较大动作的重组方案。

  四、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适当时机充实金帝建设高管人员,加强管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水平。

  五、投资集团与其他股东、股份控制人之间没有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六、在保证员工队伍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用工成本,搞好员工的薪筹分配;以维护稳定为主,对金帝建设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不作重大变动。

  七、投资集团收购出让方所持有的4230万股金帝建设法人股后,在没有重大资产重组前,不对金帝建设组织架构作重大调整。

  八、投资集团本次收购后暂不主张对金帝建设章程作重大修改,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充实健全后,将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在适当时机修改公司章程。

  九、投资集团与其他股东、股份控制人之间就金帝建设其他股份、资产、负债或者业务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安排。

  十、投资集团本次收购后,暂时没有提出对金帝建设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章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作为战略收购,本次收购后,投资集团将致力于金帝建设的长远发展。

  一、本次收购完成后,投资集团与金帝建设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金帝建设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将保持独立性。

  本公司与金帝建设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

  二、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与金帝建设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第八章 其他重大事项

  投资集团没有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收购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收购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辽宁省投资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董连胜

  签署日期: 2004 年 4 月 30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1、投资集团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投资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4、投资集团有关本次收购的董事会决议

  5、投资集团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财务报表和附注)

  6、投资集团与出让方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2份)

  7、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8、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声明书

  9、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意书

  10、上海申信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上海申信公司董事会决议

  12、上海申信公司授权函

  13、上海解放传媒公司董事会决议

  14、上海解放传媒公司授权书

  15、上海解放传媒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6、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管人员及直系亲属持股说明

  上述备查文件置放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四月三十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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