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案审理应"以人为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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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06: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周晓同志: 看了上一期为您服务专版刊出的《银广夏案上演13天生死时速》一文,我深有感触,心中有言,不得不发。 2004年4月27日,银广夏虚假陈述赔偿案终于被银川市中院受理。这一日,离诉讼时效
银川市中院提出的这些要求也不能说不合理,但是总有些不近人情。银广夏案的诉讼时效期从2002年4月就开始了。可是银川市中院就是不受理,眼见诉讼时效期一天天减少,索赔的股民心如刀割,实在难以忍受,在2003年7月22日,有代理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就这样,银川市中院也挺过来了。银川市中院迟迟不予受理到底是为什么?是有人在干扰、左右银川市中院的立案,还是银川市中院有自己的难言心曲呢? 银广夏惊天造假案,不仅使众多的股民受损,使银广夏公司遭受灭顶之灾,还震撼了中国股市,引发了诚信危机,当地政府也认为损害了宁夏的形象。现在只有按法律办事才能使受损的一切得以安慰和平复。虽然银川市中院把困难留给了别人,但受理总比不受理好。但愿银川市中院在今后的审理中秉公执法,为股民,为中国股市,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石家庄 张书怀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