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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进入年金市场办法有初稿 现征求各方意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06: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北京消息 据权威人士透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拟订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机构准入办法。目前办法已经有了初稿,现正在征求各方人士的意见。

  根据5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机构涉及四种人,即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等。由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没有对相关程序和运行细节作出明确的规定,很多机构不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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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而入。比如《办法》规定,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开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相关业务,应当向劳动保障部提出申请。那么,申请需要哪些资料和文件文本?怎样的程序?等等,都需要准入办法作出规定。

  这位权威人士表示,准入办法出台后,一些原先已经开展此项业务的有关机构的资格,也需要按照办法重新认定。上海证券报 记者 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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