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贷险山东遭冷遇(财经观察)(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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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02:45 人民网-市场报 | |||||||||||
购买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曾是购车人获得银行贷款的必要步骤。但随着车市的火爆,银行、保险、汽车经销商之间盲目竞争加剧,车贷门槛越降越低,保险公司面临巨大的风险隐患。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2003年车贷逾期率高达30%,很多承保客户都无法按时归还贷款。去年8月起,济南所有财险公司无限期停办了这项业务。 没有了保险公司这个坚强后盾,银行发放贷款不得不收缩战线。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统计数字显示,2003年全省汽车消费贷款全年新增41亿元,全部是前半年放出的;今年前3个月的统计数字更是创出近年来之最,汽车贷款比年初减少了2.4亿元。 为了促进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同时规范新车贷险业务,保监会今年2月份下发通知,3月31日起正式对旧款车贷险叫停,并对各公司制定新车贷险条款定下“硬杠杠”。 “硬杠杠”包括:如果消费者在银行申请贷款时,不办理相应的贷款担保手续,保险公司不提供车贷险;保险公司在车贷险条款中应明确贷款购车首付款不得低于净车价的30%;消费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险公司并不会对欠款全部“埋单”,而是信贷机构实现担保权后,如果获得的资金仍不足以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保险公司将对差额部分进行赔付;保险公司可根据投保人的风险状况确定承保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这也就是说车贷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 经过接近1年的“休养生息”,4月1日保监会已批准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太平洋财产保险、天安保险和永安财产保险4家公司报备的新车贷险产品可以上市。 但这些保险公司再也不愿做“冤大头”,处处“严”字把关。有的规定想贷款买车,消费者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而原先的单位工资证明,因为造假过多,已不被认可,必须换成连续6个月的个人税单。除了保监会规定的“贷款购车首付款不得低于净车价的30%,承保期限最多3年”的“硬杠杠”外,不少保险公司规定:不同车价的车辆投保,首付比例标准并不相同。此外,为了确保抵押物自身的安全,公司要求投保车辆必须“捆绑”办理车损险、自燃险、盗抢险等。 新车贷险获得批准已经一个月,山东省内仍不见新车贷险面世。人保、太平洋等财险公司相关人员称,“新车贷险”尚未开办,至于是何原因,回答则是“未接到总公司安排”。 而工行、建行、招商等几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已经相当“严格”的新车贷险,银行并没有太大的兴趣。 《市场报》 (2004年05月11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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