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场(600009)关于机场转债摘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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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02:14 证券时报 | |||||||||
(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0号文批准,于2000年3月2日公开上网发行总额人民币13.5亿元,期限为5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机场转债”(100009)]。 机场转债于2000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2000年8月25日起进入转股期。
由于公司股票“上海机场”(600009)自2003年12月18日至2004年2月25日连续40个交易日中,已累计有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该30个交易日内生效转股价格(2003年12月25日前(含当日)为10元/股,2003年12月25日后为7.69元/股)的130%(2003年12月25日(含当日)前转股价格的130%按13元/股计算,2003年12月25日后转股价格的130%按10元/股计算)。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本公司不得提前赎回机场转债,除非在2000年8月25日之后(含当日),本公司的股票在其后的任何连续4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该30个交易日内生效转股价格的130%”,本公司行使提前赎回权的条件已在2004年2月25日收市后首次满足。于2004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机场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机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日(2004年4月23日)”之前未转股的机场转债全部赎回。 公司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于2004年2月27日、3月1日和3月3日连续三次刊登了《关于机场转债提前赎回事宜的公告》,并于2004年4月14日、4月19日和4月21日连续三次刊登了《关于在机场转债提前赎回日前的提示性公告》。 机场转债已于赎回日200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按每手1,001.31元(利息部分1.31元含税)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全部机场转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机场转债(100009)将于200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被摘牌,机场转股代码181009也同时终止使用。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