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获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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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02:14 证券时报 | |||||||||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5月8日接到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286号文件———《关于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根据批复,同意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毛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8136.48万股(占总股本的44.42%)中的
此次转让完成后三毛集团还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008.1456万股,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其中的2060.4915万股,三毛集团已于2003年9月28日协议转让给,该协议转让的公告刊登在2003年10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目前这部分股份转让尚在审批中,转让完成后三毛集团还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947.654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7%,是本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4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