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二OO三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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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02:14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OO三年度股东大会定于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召开(已于二OO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根据公司监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函”,现将经公司五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于二OO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作为议案提交公司二OO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OO四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