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将实现质的飞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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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 09:11 证券时报 | |||||||||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6月1日施行——保险资金运用将实现质的飞跃 本报北京电 (记者 徐涛) 为规范保险资金运用,完善风险控制机制,中国保监会近日制定并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详见第10版)。《指引》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引》确定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确定了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环境控制,规定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同时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的检查、监督与评价。《指引》的发布与最终实施,有利于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奠定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进一步拓宽的基础,标志着保险资金运用将实现质的飞跃。 该负责人介绍,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应遵循独立制衡、全面控制、适时适用、责任追究等原则,即保险资金运用各相关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相对独立、相互制衡;风险控制的过程应涵盖与保险资金运用相关的各个环节;风险控制体系应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适时更新、补充、调整和完善;风险控制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高管人员进行问责。 该负责人指出,《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并维持其有效性;保险资金应实行集中管理、专业化运作,保险资金的战略配置与战术配置、投资决策与投资交易职能应相互分离;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公司的非专业资金运用部门不得从事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保险公司应建立第三方托管机制;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资产隔离制度;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部门与风险控制、财务、稽核等部门之间,保险公司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之间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机制,各机构、部门和岗位之间应有清晰的报告关系等。 该负责人指出,《指引》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负债管理、投资决策管理、投资交易管理、风险技术系统管理、信息技术系统管理、会计核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指引》还明确了风险控制的检查、监督与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