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工资拖欠南昌建立工资支付担保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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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 14:17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有关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南昌将建立工资支付担保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据悉,从今年起,建设施工企业必须按工程中标价的一定比例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支付担保金。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从担保金中优先支付。担保金由劳动保障部门监督使用,工程竣工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凭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为
另外,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在建项目施工,并追究建设单位责任,予以曝光。记者 邹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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