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王名:企业家应该有为社会尽责的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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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 19:12 《公益时报》 | |||||||||
撰稿人:企业公民工作委员会 艾提 在“寻找中国的卡耐基”活动中,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工作委员会和胡润(欧洲货币.中国)联手打造的中国大陆慈善企业家排行榜即将在新近出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实施前出炉,这势必将引起世人的共同关注。
带着以上的几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正在出差途中的王名。 记者:随着近年各种富豪榜的推出,社会各界对推出一个“慈善榜”的呼声越来越高。这次,企业公民工作委员会和胡润(欧洲货币.中国)联手打造了中国大陆慈善企业家排行榜。您对这个榜单的推出及它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和慈善捐赠方面的影响,谈谈您的观点。 王名:首先,这个慈善排行榜的推出是很好的,它对企业家的捐赠是一种肯定,让人们知道了企业家在创造财富的时候,也在为社会尽责,消除一些社会所认为的“为富不仁”的不客观想法,一个企业或企业家只有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情况下,他的企业才会得到持久的发展,而这个排行榜也正充分发挥了这个方面的功能。在这个基础上不仅会促进企业的捐赠热情也会带动更多的有责任心的企业参与进来,做一个真正的企业公民所应该尽的责任。另外,就是这个榜的客观公正性是很重要的,做的不好就会引起企业家的不满,因为它会影响企业家的排位及社会形象。当然,有一点我们也是必须要向社会大众宣传的,那就是企业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责任,捐款捐物只是其一,在综合指标中还包含着企业产品,所在社区和企业员工等多方面因素。其实,企业捐多捐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一个企业公民他在尽责服务社会的精神。 记者:在社会公益事业中,为什么有很多的企业都有捐款欲望,但就是不放心自己捐款的使用情况,是否有应该第三方的监督机构或部门来做这件事。 王名:这几年很多企业或个人不愿意通过中间机构捐款,而是直接捐款受益人,我觉得这同我们的相关制度和公益腐败有关。在社会资本不发达的情况下,个人与公益组织和政府之间缺乏相互信任,再加上原有的道德观念被重新组合,而新的社会规范尚未成熟所造成的空白期。在这样的情况下,第三方的监管缺乏公信力,这就需要形成公开的社会监督。 记者:原有的道德观念被重新组合,而新的社会规范尚未成熟所造成的空白期怎样来形成公开的社会监督。 王名:在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基金有了公募和私募的出现,把全国的公募基金会放在民政部门下来监管,私募的基金会由各地来监管。同时,民政部门在全国设立公开的举报网络和电话,把百姓的眼睛变成国家的眼睛,这样就不是国家监管而是群众监管了。这就需要打破行政监管的观念,变行政监管为群众监管的公开的社会监督。 记者:在国外,企业的社会责任已经被普遍接受也具有相关的思想环境,那么这种观念在国内会有多大的接受程度,在国内推行企业公民的理念,是否具有这样的思想环境。 王名:企业公民,他是在比较完善的社会条件下产生的。在国内企业公民这种思想环境很复杂,他们的捐赠几乎没有宗教背景,很多的企业在做公益事业时,并没有一种长期的计划和方案,也没有把慈善事业作为社会战略投资,只是基于自身的情感或经历,去实现一种社会理念或关注社会上的某一处事业。当然,在捐款中也有政治投资和税收优惠的考虑等多种心态存在,但不管怎样,只要他们做了,那就是好的。 记者:新的基金管理条理即将执行,这对公益组织的发展是否提供了平台,在减免税收的政策上,企业或个人的捐赠情况如何。 王名:新的基金管理条理是相对比较成熟的,6月1日以后,将是基金会登记的高潮,因为新的条例对个人、企业和国外都开放,这对公益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很好的机遇。至于企业或个人向基金会或其他公益机构捐赠减免税收的政策,势必会提高他们的捐赠热情。 记者:由于减免税收的政策,非赢利组织会收到大量的捐款,是不是向所有的非赢利组织捐款都可以免税,这是不是会造成资金的大量转移。 王名:新的基金管理条理关于企业或个人向基金会或其他公益机构捐赠减免税收的政策,在有的方面是不能全面减免的,这涉及到国家的税收问题。如果这个口子开的过大,就会出现新的问题。在台湾,有的企业就通过成立基金会来逃税。减免税收的政策要考虑是在什么条件下,捐给谁,是属于那种类型的捐助;要甄别企业是否真的在做公益事业。这样的政策,在英国或日本也是一样的。 最后,在时断时续的采访中(由于王名在出差途中),王名表示,他对中国大陆慈善企业家排行榜的推出满怀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