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已介入侦查追究假奶粉制售者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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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 17:2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新闻媒体连续曝光的安徽阜阳伪劣奶粉案等多起恶性制假售假案引起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注,今天上午,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要求发案地检察机关追究假奶粉制售者的刑事责任。孙谦表示,最近披露的几起重大恶性制假售假案件,检察机关已介入侦查,最高检要求发案地检察院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犯罪分子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并注意发现和查办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犯罪。据了解,阜阳假奶粉案件牵涉者已有1人被逮捕、5人被刑事拘留。
孙谦副检察长介绍说,当前存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相脱节的问题,一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或受部门利益驱使,没有将涉嫌犯罪的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而是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搞以罚代刑。少数地方还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干涉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办、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此外,一些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贪赃枉法,支持、包庇甚至参与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致使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实际发生多、查处少,行政处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查处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操纵主犯和查办职务犯罪少,判缓刑多、判实刑少,这些都是制假售假犯罪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最高检展开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起诉涉嫌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分子,特别是主犯、惯犯,坚决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对丧尽天良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的犯罪行为,要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此外,检察机关还将依法严肃查办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坚决打掉制假售假者的“保护伞”。(记者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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