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信社:银行大门已经开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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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11:29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杨明炜 浙江作为中国改革的一部活教科书,一直是经济学界研究的重点。而浙江保留下的仅有的四家城市信用社在去年年底的时候获得银监会的批准,可望升格为“银行类机构”。掐指算来,离监管层批准保留资格已有相当一年有余,那么这四家“幸存”的城市信用社在迈向“银行”的进程中运作得如何?中国经济时报记者4月中旬前往浙江杭州、义乌、台州路
四家城市信用社是浙江的幸运儿 经过了“整肃期”的浙江四家城市信用社终于盼来了“银行的曙光”。但“银行的大门”也只是向城市信用社敞开启了一条门缝,准入条件无疑是他们面临的又一个门槛。 如果让现在的兴业银行义乌支行行长斯国庆评价城信社的发展,他肯定会说,终于“等来了新希望”,但也说出了他的无奈。 兴业银行义乌支行前身是义乌商城城市信用社,在那场声势浩大的城市信用社“整肃声”中投奔了兴业银行。而商城城市信用社只是众多城市信用社中的一个缩影。 要弄清楚城市信用社的现状,历史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坎。 如果从全国第一家城市信用社算起,城市信用社已经走过了25个春秋。到1995年末,全国共有城市信用社5279家,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357亿元和1929亿元,分别占全国金融机构的7%和4%。1996年后,由于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数量趋于减少,1998年末为3290家。1998年冬,当时的央行为了化解城市信用社中的金融风险,对城市信用社进行“大整顿”,城信社数量急剧下降。2002年末,仍处于营业状态的城信社仅存为449家,减少的2481家的去向是:240家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285家合并重组为52家单一法人的规模较大的城信社,1612家改制,更多的是纳入农村信用合作社,213家被商业银行收购,543家撤消关闭。 在这声声势浩大的“整肃”战中,位于个私经济比较活跃的浙江省,城市信用社的日子也备受煎熬。 4月12日上午,杭州下起了毛毛细雨,在杭州商学院教授应宜逊的办公室,他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介绍了浙江城信社的发展变迁。 在央行对城信社的“整肃”战中,浙江省城市信用社遭受重创,烈度甚于全国。应宜逊告诉记者,经过整顿,浙江省城市信用社的数量由1998年末的101家减少为2002年末的4家。其余97家的去向是:8家组建为台州市商业银行;17家被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收购;66家改制,更名、纳入农行信用社系统;6家撤销。此举对全省的“中小企业融资”带来重大不利影响。虽则“整顿”也给浙江省带来一些好处,但是总体权衡,明显弊大于利。 但就在整肃的过程中,监管层也觉察出事物的另一面:受现行“准入、退出”及监管方式制约,大批高风险城市信用社的“退出”无法采用市场化、法制化方式,只能依靠行政力量并采用“运动”的方式。与此同时,整肃不免带有“运动”的诸多弊端,如“一刀切”、“伤及无辜”,累及无辜城信社的“生存”。 在1998年至2002年的几年间,浙江几家城信社通过多种渠道向监管层表达自己的意愿,陈述自己的观点:城信社与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密不可分。 就在浙江为数不多的城信社在苦苦支撑的时候,情况出现了转机。应宜逊回顾了不为外人所知的情形。 2002年春,县域经济中的资金供应状况恶化、“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剧等情况引起国家高层的重视。进而,国家管理层出台多项措施促使“四大银行”下放贷款权并增加“中小企业”贷款,同时也开始注意到城市信用社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重要作用。7月初,国家经贸委从网上下载了《城市信用社被商业银行收购后的市场定位变化》一文并报送国务院领导。该文以浙江省义乌商城等3家城信社为例,指出城信社被商业银行收购后市场定位剧变,大量小客户被清退,十分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将此文批转给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于是,政策再次转向,被搁置的“选择保留”计划重新启动,浙江省硕果仅存的台州路桥泰隆、台州温岭温岭市、金华义乌稠州和宁波象山绿叶等四家城信社均名列其中。 熟悉浙江城信社的人士就此评述,四家城信社得以保留,除了外因,其内因包括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等各种指标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四家社“免死”的厄运。据记者掌握的数据,泰隆社截至2002年末,资产总额22.13亿元,账面所有者权益4752万元,各项存款21.16亿元,各项贷款13.68亿元,不良贷款率2.20%;温岭社截至2002年末,资产总额16.72亿元,账面所有者权益2509万元,各项存款14.94亿元,各项贷款8.99亿元,不良贷款率7.65%;稠州社截至2002年末,资产总额28.89亿元,账面所有者权益10300万元,各项存款26.62亿元,各项贷款19.51亿元,不良贷款率1.50%;绿叶社截至2002年末,资产总额5.40亿元,账面所有者权益3635万元,各项存款5.00亿元,各项贷款2.65亿元,不良贷款率5.36%。 保留后迎来“银行的曙光” 2002年11月,虽然浙江四家城信社得以暂时保留,但如何发展,当时的央行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指示。 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银监会2003年4月28日履新后,浙江四家城信社的发展问题才渐渐提上了议事日程。银监会对浙江四家城信社的“符合条件的可升格为银行”思路逐渐露出雏形。 2003年9月的时候,银监会对浙江城信社的政策取向是:按照股份制的原则,对城市信用社继续进行规范改造,准备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鼓励外资和优秀的民营企业入股城市信用社,优化城市信用社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样化。积极探索城市信用社体制的发展方向。对规模比较小、达不到组建商业银行标准、但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城市信用社,将组建以所在社区的中小企业和居民为服务对象、按照股份制原则进行经营管理、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的银行。至此,把城信社改造为“社区银行”的思路有了消息。 但据最新的消息称,银监会对“社区银行”的提法已经淡出,现在提的更多的是,对达到条件的城信社可以成立“银行类机构”。据接近银监会的金融专家分析,“银行类机构”实质上就是“商业银行”。至此,浙江四家城信社迈向“银行的大门”已经开启。 但设置必要的门槛也是必须的:资产规模要达到20多亿元,资产质量比较好,通过增资扩股后资本金要达到1亿元以上的位于地区一级的城信社可以允许成立“银行类机构”。 问题也随即产生,目前浙江保留下来的四家城信社都处于县一级的行政区域,他们要迈进“银行的大门”可能还要有一定的耐心,但前景令人鼓舞。 据分析,银监会要求“四家城信社”完成的三件事,增资扩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规章与内控制度,在执行中都是朝着“银行”方向迈进。银监部门要求,增资扩股后要达到的最低资本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而这也正是法律规定的城市商业银行的“门槛”。银监部门在检查“四家城信社”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时,也都是按城市商业银行甚至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标准来进行的。 同时,银监会对保留下来的城信社不再要求有“合作”一词,而且规定:可以对城市信用社发放再贷款和办理再贴现,可以批准具备条件的城信社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开办承兑、贴现、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而以前,这些业务都是“银行”的“专利”,现在向“具备条件的”城市信用社开放,显然是要让保留下来的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良好的城市信用社向“银行”方向靠过去。 而浙江金华银监分局义乌监管组长王剑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在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的时候,银监会有关领导及省银监局的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我们,稠州社可以成立“银行类的金融机构”。 应宜逊说,此外,直接负责监管“四家城信社”的宁波、台州和金华的银监当局,不仅都在努力为“四家城信社”争取“银行”品牌,并且已经有望“大功告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