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5000离退休劳模拿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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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08:06 中国财经报 | |||||||||
从今年开始该市财政每年划拨专款 本报记者 曲明 本报讯 “五一”劳动节前夕,记者获悉,从今年开始,天津市财政每年划拨专款为离退休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今年市财政将掏出近700万元为那些“有功之臣”的津贴埋
据了解,天津市劳模荣誉津贴发放标准是: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00元;获得天津市市级及经认定的省部级劳动模范、特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该项荣誉津贴将按季度发放。 为解决老劳模的家庭生活困难,市财政部门还为1979年底以前获得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离退休人员增加了荣誉津贴,其中1950年至1969年期间获劳动模范称号的,在已享受荣誉津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0元;1970年至1979年期间获劳动模范称号的,在已享受荣誉津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