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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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04:3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4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时。 3、会议地点:西安市解放市场6号开元商城九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资报酬及激励与约束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增补、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对每个候选人逐个表决); 9.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请查阅2004年3月30日及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本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请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04年5 月17日至5月19日办公时间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亦可办理)。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个人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食宿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 西安市东大街解放市场六号 传真号码: (029) 87217705 邮政编码: 710001 联系电话: (029) 87217854 联 系 人: 张 宏 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0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委托如下: 1.代理人对会议议案(是 /否)具有表决权。 2.代理人代表本人(本单位): 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8项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是:()。 3.代理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 / 否 ) 具有表决权,如有表决权则具体指示是:( )。 4.如对1-3项不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是 /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证券帐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