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天:券商公司治理风险所在及解决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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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 19:39 新浪财经 | |||||||||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发展与规范: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论坛(2004)--证券市场法制创新与国务院“九条意见”解读》于2004年4月23日(周五)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我们新浪财经正在对本次会议进行独家网络报道,以下为中关村证券副总裁陈乐天的精彩观点: 陈乐天:证券公司尤其是国内证券公司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是公司治理的风险,为
第一,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是非常不合理的,最重要的问题是类似于上市公司的问题,因为它都是一个体制中走出来的,就是一股独大的问题。我们有一个统计数据,中国的证券公司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9%以上,最高的为百分之百,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最低的是28%,相比之下像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的股权是非常分散的,比如说美国,它的排名前十位的证券公司里七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是低于5%的。正是因为有了第一大股东的相对集中和控股地位,才导致了我们证券公司存在很多治理方面的问题,虽然也都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但这些基本不发挥作用,而体现的是大股东的一言堂。 第二,虽然我们的证券公司从国有企业过来,这几年经历了增资扩股,吸引了很多民营企业加入,它一方面有一定的优化,同时也导致了一些新的问题,新的问题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大股东的控制问题,就是民营企业的大股东和国有企业的大股东,虽然所有的性质不一样,但是资本属性都是一样的,就是大股东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对控制的公司进行掠夺都是一样的。比如说去年发生的一些比较有趣的案例,像民生证券出现两个董事会、两个股东大会的分歧,这是由于民营企业的入股导致了对控制权的争夺,曾经有一年的时间,民生证券的整个运营基本上陷入瘫痪,现在在证监会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这一年的时间证券公司的损失是非常巨大的。第二个问题,比如说前面被关闭的大唐证券,由于它脱离了一切的治理因素,把证券公司当自己家的资产,为所欲为,最终导致公司的巨额亏损,被强行关闭,最终不光是经营者受到损失,员工受到损失,整个社会也由此承担巨大的成本。证券公司由于存在众多的风险和治理结构相关的风险,我们建议应该在整个治理结构中把风险控制到体系中。 在具体的建议方面有几点。 第一,改善股权结构,改善防范大股东的控制风险,具体的做法包括两方面,一个是适度分散股权,并不一定说是高度分散,最好有一些势均力敌的大股东相互制衡,就是大家相互防范比一个人说得算更好一些。另外公开上市,引入外部市场的监督记者。电灯是最好的照明器,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通过引入各种方面的监督,对证券公司控制风险的问题是非常有力的机制。 第二,建议推广独立董事制度,虽然独立董事有这样那样的争议,但是总比没有好。 第三,建立监事会的风险控制制度,中国外部监督机制相对比较弱,我们必须强化公司内部的监督制度,监事会就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通过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能够非常有效的控制治理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