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林:在增加券商融资渠道同时应加强其自身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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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 19:34 新浪财经 | |||||||||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发展与规范: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论坛(2004)--证券市场法制创新与国务院“九条意见”解读》于2004年4月23日(周五)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我们新浪财经正在对本次会议进行独家网络报道,以下为人大法学院教授叶林的精彩观点: 叶林:我们想现在的券商融资的途径包括几条,一个是同业之间的拆解,包括通过
一,是不是要开发新的业务品种,打造新的盈利模式和积极的开拓融资渠道?在这点上我们注意到中国的券商和国外的券商有非常大的不同,就是我们固守券商的营业模式,而没有因人而宜。打个比方,似乎我们可以把券商理解为裁缝店,应该为到裁缝店的每一位客户量身订做,而不是制成标准的衣服,把这样的衣服兜售给顾客,如果这样的话,很多顾客会因为不符合他的需求退出来。 二,规范经营,控制风险,构造出券商的内部治理结构。 三,控制成本,杜绝铺张浪费,摆脱沉重的财务负担。 四,市场当中应当从竞争的角度出发、优胜劣汰的角度出发,建立起来券商优胜劣汰的投资渠道,而避免当一个券商无可救药的时候才彻底的放弃掉。所以,我觉得早一天痛或者是晚一天痛,这是需要我们做出判断的地方。我们需要自身加强制度建设,自身加强盈利能力的提高,然后再去解决融资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