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论坛观众精彩提问(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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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 17:45 新浪财经 | |||||||||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发展与规范: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论坛(2004)--证券市场法制创新与国务院“九条意见”解读》于2004年4月23日(周五)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我们新浪财经正在对本次会议进行独家网络报道,以下为观众精彩提问: 覃有土:由于我们超时间了,所以只允许提一个问题。
提问:刚才几位嘉宾都高谈到了在券商的治理结构方面或者是资金方面的一些问题,我总结了一下,比如说谈到一股独大的问题,内部人控制的问题,最后还谈到了资源来源不足的问题,我想问一个问题,我们看到“九条意见”里有一个很明确的针对,就是由于券商资金来源不足,会有大量挪用或者说滞留客户资金的情况。我想问,有没有券商通过法律制度之外的其他手段,在一些浅规则的指引下通过类似于私募的方式来酬金资金,这些资金是否有它自己内部的规则起作用,这些规则是否可以作为我们以后立法的参考?有没有在这方面进行思考。 李伟:中国证券的历史从92年到现在的时间,它生下来是很健康的,走到今天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做一些很不好的事儿,体外循环等等,也有一些它做了错事以后没有人去罚他,监管部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核心的问题是问题已经形成了,我们可以杀了它,也可以关了它。现在我们更要面对的是,包括“九条意见”里第三条是怎么来解决,至少能活下去的怎么来活下去,支持它下一步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