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亮: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两个因素必须要兼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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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3日 16:42 新浪财经 | |||||||||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发展与规范: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论坛(2004)--证券市场法制创新与国务院“九条意见”解读》于2004年4月23日(周五)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我们新浪财经正在对本次会议进行独家网络报道,以下为万科公司总经理郁亮的精彩观点: 从万科十多年的发展过程来看,我们觉得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有两个因素是必须要兼
郁亮:第一个因素是公司治理结构,应该说证监会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在推行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取得了很多成绩。我在想在公司治理结构里有一块是缺乏的,就是激励机制问题,大家都知道,要想马儿跑得快,必须得让它吃草。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从《公司法》和《证券法》里,缺少制度和机制的安排,把管理层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应该说每年我在跟董事会做报告的时候,万科会有一个层面,就是从投资的角度讲万科过去的工作做得如何。我相信上市公司里,像我们这样把投资者工作做总结汇报的并不是很多,但是我同样要解决如何让管理层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如何结合的问题。而《公司法》里关于实收资本的问题,也包括上市公司管理层在任职期间不能买卖股票,也会妨碍这个机制的建立。所以,我们希望在新的《证券法》、《公司法》修改的过程中,能够考虑上市公司激励机制这一块,为这个机制创新做出准备。上午江院长的发言非常感慨,其实我们很多时候需要利益的机制,能够把它绑在一起,某种程度上比只是立法更有效一些。 第二个问题,信息披露问题,大家知道,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金性的行业,我听到很多同行都说为什么不给我们钱?我经常问,为什么别人给我们钱?别人给你钱的前提是对你的公司了如指掌,不管好和坏都爱做判断,你必须告诉大家真实的情况。信息披露在过去的《证券法》里提到了,但是还不够全面,信息披露得及时、完整、准确是关键的题目。媒体在信息披露方面也是有责任的,我可以讲的笑话,说某个著名球星到了否地以后,当记者采访他,说你对本地三陪怎么看?他说你们这儿还有三陪?第二天报纸上说某明星下了飞机就问三陪的情况,他很生气,就说我对三陪不感兴趣,第三天媒体就说某球星见多识广,对三培不感兴趣,再去问球星,球星说我无言以对,第四天报纸就说某球星对三陪问题无言以对,若干个月以后,上法庭了。我想媒体也应该尽到它该尽的责任,谢谢大家。 |